头部左侧文字
头部右侧文字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 > 正文

这类理财产品停止上新一年多 啥原因?

作者:admin 日期:2024-12-14 15:37:24 浏览:8 分类:资讯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徐贝贝

  落地三年,存续规模破千亿元,备受关注的养老理财发展怎么样了?

  2021年9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选择“四地四家机构”进行试点,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当年12月,四家试点机构正式发行首批4款养老理财产品。2022年2月,原银保监会将试点范围扩大至10个城市和11家理财公司。

  养老理财试点启动三年来,运行总体平稳,养老理财产品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最主要的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之一。金融监管总局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5月末,累计发行养老理财产品51只,金额1031亿元,投资者合计47万人。6家理财公司23只产品纳入个人养老金理财产品名单,金额45亿元,投资者合计41万人。

  不过,运行稳健的养老理财产品,去年以来十分“低调”,已有一年多时间未有新产品发行。《金融时报》记者从中国理财网获悉,51只产品中,多数产品为2022年发行,2023年仅发行1只产品,即兴银理财发行的“兴银理财安愉五年封闭3号固收类养老理财”,产品的募集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8日,而2024年尚未有产品发行。

  对于养老理财产品发行陷入“停滞”的原因,业内专家分析认为,其可能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一是养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长,普遍为5年,甚至有产品期限长达10年,流动性相对较弱,影响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二是养老理财产品要在维持稳健的同时追求较高收益,底层资产选择范围有限,难以满足多样化投资需求;三是养老理财产品与普通理财产品区分度不高。

  对于这一现象,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期限封闭式的养老理财产品在流动性相对偏低的同时,如果难以给到投资者充分的收益补偿,产品吸引力相应下降。

  值得关注的是,一向以稳健著称的养老理财产品,近一个月以来年化收益率也出现较大波动。来自普益标准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5日,51只养老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1027.47亿元,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为2.7372%,而近一月年化收益率为-2.3718%,远低于产品在设立时所呈现的业绩比较基准。记者查询中国理财网发现,目前养老理财产品整体表现无破净情况,这些产品设置的业绩比较基准下限多数在5%、甚至5.8%以上,上限则为7%-10%不等。

  在北京工作的小赵告诉《金融时报》记者,他持有一款五年期固定收益类养老理财产品已有两年多时间,该产品成立以来的年化收益率为2.66%,但近1月收益率波动较大,年化收益率仅为-4.88%。而产品募集阶段展示的业绩比较基准是5.8%/年-8.0%/年。

  “业绩比较基准不构成对理财产品收益的承诺,但实际年化收益率和我的心理预期差距比较大,而且养老理财产品封闭期限比较长,我怕万一急用钱不敢投资太多。”小赵的顾虑其实也是不少投资者共同的心声,而业界也一直有对于优化养老理财制度安排的呼声。

  近期,金融监管总局在一则答复中对于提升养老理财产品流动性、丰富长期限产品供给、完善收益平滑基金等风险保障机制等热点话题作出回应。金融监管总局指出,该局要求试点理财公司坚持养老理财产品审慎投资运作,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科学合理、成熟稳健资产配置策略,审慎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完善收益平滑基金等风险保障机制,实施非母行第三方独立托管等,以此促进养老理财产品稳健运行。将探索研究提升养老理财产品流动性的机制安排,满足投资者流动性需求。积极支持试点理财公司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丰富产品形态,增加10年期以上长期限产品供给。

  对此,王一峰表示,具有养老特征的资管产品跟大众理财产品最大的区别就是,前者需要针对目标客群生命周期、风险偏好等因素,更好地匹配不同客群的养老资产配置需求。增加10年期以上长期限养老理财产品供给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能更加契合中青年客户的养老投资需求,另一方面拉长期限有助于理财公司中长期投资布局,提升权益资产的配置以博取收益增强,并通过跨周期安排降低短期市场波动影响,实现更稳健的综合投资回报。

  当然,目前我国金融投资者对短期限产品投资偏好更强,在积极支持理财公司增加10年期以上长期限产品供给的同时,优化产品流动性机制安排,打消投资者对于资金流动性方面的顾虑,也具有客观必然性。目前养老理财产品已普遍建立提前赎回机制。投资者罹患重大疾病等情形时,可以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办理提前赎回。

  王一峰建议,一方面,可以在现有流动性机制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优化现金分红、柔性赎回条款的安排,帮助客户更好实现长期投资与流动性需求的平衡;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的进一步完善,可尝试探索特定条件下对养老理财产品进行质押、转让等操作的可行性。

取消回复欢迎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