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 日期:2024-11-16 13:08:02 浏览:65 分类:资讯
2023年12月26日晚间,国联股份(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2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国联股份维权入口)
虽然在公告中,国联股份没有提及被证监会立案的原因,不过此次国联股份遭证监会立案或与此前的会计差错有关。昨晚,国联股份还发布了《关于收到北京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北京证监局认为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8日、5月16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年报,2021年年报,2022年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国联股份此前曾在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表示,记账方式的调整主要是因为公司难以取得或拥有部分交易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直接依据,对此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但随着记账方式调整,公司多期财务数据也出现一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调减营业收入。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国联股份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3年4月27日之前买入国联股份,且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国联股份符合索赔条件。(张云律师专栏)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